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3万吨/年电子级(LCD)磷酸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单位:云南晋宁黄磷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3万吨/年电子级(LCD)磷酸生产装置技改项目;
(3)建设地点: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工业基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52195716°,北纬24.70098853°。
(4)项目性质:技改;
(5)项目总投资:3352.51万;
(6)建设内容:技改项目以厂内已建成并且闲置多年的3万t/a电子级(LCD)磷酸生产装置为基础进行技改,对原电子磷酸生产装置中的吸收、脱砷、过滤单元进行改造;
(7)生产工艺:本次技改以黄磷为原料,采用热法磷酸工艺,生产食品磷酸和聚磷酸。
二、与当前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经分析,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与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符合、《云南晋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晋宁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9]65号)、《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电子磷酸生产装置进行改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新增少量设备满足食品级磷酸及聚磷酸生产需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的概述
一、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1)正常情况下
①新增P2O5、H2S、氟化物、As、TSP在评价范围内所有网格点、关心点以及厂界外最大落地点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在评价范围内二类区所有网格点、关心点以及厂界外最大落地点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
②叠加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已批未运行的项目污染物贡献值以后,评价范围内所有预测网格点、关心点的TSP保证率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二类区标准;P2O5、H2S短期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氟化物短期浓度、As年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二级标准。
(2)非正常情况下
根据预测结果显示,技改项目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对正常情况下增加较多,所有预测点的最大贡献值预测结果其影响较正常情况下也相应增加较多,其中非正常As出现超标。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中必须严格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检修,设专人负责,加强巡查,定期委托监测,发生问题及时停车维护,尽量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3)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所有污染物正常情况下在评价范围内均无超标现象,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所述,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只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对评价区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初期雨水经新建的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黄磷压磷废水采用现有90m3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采用厂内已建成的8m3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现有165m3的综合污水收集池,然后泵入“835项目”已建成2400m3/d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与835项目磷石膏制浆过程。水化吸收尾气洗涤废水全部定量并入水化吸收过程中,作为水化吸收酸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砷废气碱洗废水全部作为脱砷剂返回脱砷反应釜内使用,不外排。从处理工艺和剩余处理负荷进行分析,本项目依托“835项目”已建成2400m3/d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可行。
三、地下水影响结论
正常工况下,项目的原料、中间品以及产品均采用全密闭钢结构的设施进行暂存,整个工艺流向属于一个相对密闭的系统。同时,场地内的地面设置了水泥硬化措施,具有良好的隔水防渗性能,各种污水不会泄露进入地下,不会导致污染物进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对地下水无影响。
在生产场地内的磷酸发生泄漏事故时,若不及时进行处理,对下游区域内的地下水质有一定的影响。影响区域内无居民饮用水源分布,泄漏事故对周边的饮用水源无影响。因此,环评要,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各类液体暂存设施的日常的运行管理,对厂区现有防渗系统进行整改,设置污染监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扩散。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土壤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大气污染物沉降和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事故下渗对周边土壤的影响。根据大气沉降影响和生产废水中的污染物垂直入渗预测结果,由于本技改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大,土壤特征因子大气沉降量较小,大气沉降土壤预测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标准要求,另外生产废水事故下渗对土壤的最大影响深度为1.32m,生产废水事故泄漏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有限。因此,本技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建设单位在对场内的生产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设施,技改磷酸项目场界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评价区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七、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技改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料黄磷、湿法净化磷酸、五硫化二磷、产品磷酸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P2O5、H2S、As。厂内可能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黄磷输送及储存过程中泄漏遇空气自燃火灾、磷酸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根据预测结果,场内的黄磷发生火灾事故以后,产生的P2O5气体预测结果小于大气毒性终点2级浓度,对于下风向人员而言,暴露1h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储存磷酸的装置均为钢结构的槽体,储存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设置相关的围堰,磷酸泄漏以后通过地表进入地下含水层和地表水体的可能性不大。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落实报备应急预案,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技改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晋宁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电子磷酸生产装置进行改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新增少量设备满足食品级磷酸及聚磷酸生产需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以及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通过依托、改进厂区内现有污染治理措施,并严格落实本报告要求及措施,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最大程度的减轻,正常情况下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得到处理回用,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厂界噪声能够实现达标,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可控。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影响角度看,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全本索取方式
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晋宁黄磷有限公司领取环评报告书全本。
(2)领取期限
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5日。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晋宁黄磷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贵本;
联系电话:13888917124;
(4)环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本涛 联系电话:13888535430
E-mail:354473274@qq.com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光路2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日。
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对本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您在百忙中支持我们的工作,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设单位:云南晋宁黄磷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