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正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磷酸装置过滤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磷酸装置过滤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安宁草铺街道办事处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主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102°21′45.081"E,24°56′27.197"N;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4.4平方米,建筑面积109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1、厂房改造:在一/二期磷酸装置过滤厂房之间新建过滤厂房;2、设备改造:新增转台真空过滤机,真空泵、滤液泵、料浆洗泵、洗涤水泵、料浆给料泵、石膏渣浆泵、冲盘水泵、风机等;3、相关工艺管道改造;4、配套电气仪表等公用工程的。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曹金渤,0871-64163808;
邮箱:1005828421@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正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德生/15752040223;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瓦路白沙街1号胜意嘉园4栋。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