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举报后,云南省工商局第一时间与“云天化”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对“云天化”公司系列产品被侵权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据调查,目前,在全国21个省(市、区)的60余家企业存在仿冒侵权“云天化”公司系列产品的违法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为:
(一)字号侵权,将“云天化”公司的注册商标用作企业字号;
(二)制假售假,生产销售假冒“云天化”公司的系列产品;
(三)“傍名牌”,生产销售的产品外包装与“云天化”公司的产品近似混淆;
(四)商标侵权,假冒或使用与“云天化”公司驰名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标识。
在全面掌握“云天化”公司系列产品被侵权的实际情况后,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总局竞争执法局于今年3月开始在全国正式开展了“云天化”公司系列产品侵权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是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首次将仿冒侵权名优企业产品个案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在全国进行部署推进。通过近3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变更或注销了一批包含“云天化”字样涉嫌侵权的企业字号,查处了一批假冒、仿冒、侵权“云天化”公司系列产品的行为,实施仿冒侵权违法行为的一批企业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有效净化了市场秩序,维护了云南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
6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集中部署“云天化”案件查办工作会在昆明召开,副局长桑林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要求:
一是各省(市、区)要继续高度重视“云天化”重大仿冒侵权案件查办,坚决严查严打,切实形成全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一盘棋,有效维护“云天化”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是各省(市、区)要加强执法协作,进一步统一“云天化”仿冒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
三是授权云南省工商局作为牵头单位加强情报研判和沟通协作,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国家工商总局定期进行汇报。
下一步,云南省工商局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一是认真履行好个案查处负责单位的职责,积极收集情况,互通情况,密切与各省(市、区)工商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好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报工作,推动查办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二是认真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协调解决好案件查办的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等问题;三是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全国竞争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打好基础,探索规律;四是加强同“云天化”公司的沟通配合,积极为全国相关省(市、区)的查处工作提供准确线索和工作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半月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