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监察专员王素锋,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矿山所所长李全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赵军组成的督导组,到公司所属磷化集团晋宁磷矿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副局长沈建荣、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矿山处处长王旭斌、规划财务处处长陈雪平陪同。



督导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提问题”的方式,详细了解磷化集团矿山生产工艺流程,查阅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现状评价、验收评价和预评价报告等文件台账资料,对磷化集团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性、安全评价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安全评价报告中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行政许可验收及备案等情况进行认真查验。

会上,晋宁磷矿副矿长郎旭就晋宁磷矿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和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措施、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督导组围绕如何开展好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定级、安全评价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提升等方面展开交流探讨,参会人员就安全评价工作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应用作了交流发言。

督导组指出,磷化集团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内容全面、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评价客观公正,能有效制定安全风险等级,准确分析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并有效应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督导组要求,磷化集团要与评价机构加强沟通联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报告中不符合项进行及时整改,持续完善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王素峰对磷化集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强调,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水平决定了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工作质量意识,制定有效机制和措施,督促评价机构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相关政府部门要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定期组织评价机构内部人员进行业务能力素质的提升培训,更好地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作为国家职能机构,将以服务地方政府、企业为宗旨,全力做好矿山政策法规宣贯、科技和装备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为企业做大做强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处一级调研员聂川贵、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章智、晋宁区常务副区长李云良、磷化集团安全环保总监王万禄参加会议。(文/图 杨森 编辑/何斌)